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73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拟推荐5个项目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16:30。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电话:关威,024-86896698;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拟推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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