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1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辽教通〔2024〕34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审推荐工作。经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东北大学等10所学校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具体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0日至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书面反馈,电话:024-86894516(传真),电子邮箱:zfc.sjyt@ln.gov.cn,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系。逾期及匿名反馈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拟推荐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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