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宠物训导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8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宠物训导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8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王吉磊  张频礼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1774

  联系邮箱:ghc.sjyt@ln.gov.cn

  附件:1.8项地方标准草案目录

      2.8项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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