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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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专业规划和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对普通高校申请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审核、审议,指导普通高校图书文献信息保障、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工作,负责对高等教育的审核评估,负责校企联盟建设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工作。联系电话:8661056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