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双减”在行动 -> 市县行动
大连市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来源:大连市教育局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4年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最大程度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大连市教育局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

   一、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切不可盲目跟风,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如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注意实地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等证照,自觉抵制资质不全机构。二看“师资是否合格”,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资质,相关资格证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三看“培训是否超时”,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应晚于20:30。

   二、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费

   教育部推出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请广大家长通过此APP查看培训机构资质、课程、师资等信息,并进行线上选课、购课、销课、评价、退费等操作。购买课程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退费办法。请家长朋友们认真阅读,签字确认后再缴费。缴费后向机构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正规发票是家长维权的重要凭证。家长不要私下使用现金或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培训费用给培训机构或工作人员,切勿听信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一次性充值、缴费的承诺。家长应拒绝超期超标缴费,按照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三、共同监督培训行为

   寒假期间,我市将继续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进行查处。若您发现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培训机构或个人,尤其是违法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培训机构拒绝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收费等行为,请及时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区主管部门举报。

   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规避缴费风险!

  大连市监督举报电话:0411-84300325

  中山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2318090

  西岗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3686275

  沙河口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4368415

  甘井子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8159527

  旅顺口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6367727

  普兰店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3112331

  瓦房店市监督举报电话:0411-85616010

  庄河市监督举报电话:0411-89715137

  长海县监督举报电话:0411-39371513

  金普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7683347

  高新园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94051

  长兴岛监督举报电话:0411-852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