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上线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满意度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请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24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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