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辽宁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2〕230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现对2022年辽宁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反映,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26901255

  电子邮箱:xqgzc.sjyt@ln.gov.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

  1.2022年辽宁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拟获奖名单

  2.2022年辽宁省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拟获奖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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