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示范学校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会议审定,评选出课程思政示范课66门,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11个,课程思政示范学校12所,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2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联系电话:024-86896341

  电子邮箱:yjc.sjyt@ln.gov.cn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评审结果

      2.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评审结果

      3.课程思政示范学校评审结果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评审结果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4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