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辽宁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 拟确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2022年辽宁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的通知》(辽委教通〔2022〕84号)要求,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通过,拟确定2022年辽宁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50个,个人50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8日。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委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24-86894298;传真:024-86896244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1. 2022年辽宁省高校 “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拟确定名单

  2. 2022年辽宁省高校 “校园先锋示范岗”(个人)拟确定名单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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