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为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省教育厅启动了第二批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遴选工作。经过学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共遴选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120所(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3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第二批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7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