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84号),经市教育局推荐(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自主申报、专家初评及复评等环节,共遴选出辽宁省急救教育试点学校100所。另有6所学校为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按文件要求自动成为辽宁省急救教育试点学校。以上共计106所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7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辽宁省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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