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关于遴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的通知》(辽教通〔2023〕10号)要求,经各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择优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东北育才学校等30所普通高中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联系电话:024-26901508

  电子邮箱:xqgzc.sjyt@ln.gov.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辽宁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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