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首批“兴辽未来工匠”录取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按照《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规定,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招生考试、志愿填报、专业复核等程序,拟录取刘佳奇等136人为辽宁省首批“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9月9日。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附件:辽宁省首批“兴辽未来工匠”拟录取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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