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辽宁省大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现将2023年辽宁省大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lnxxmy@126.com

  附件1: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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