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辽宁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展演活动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根据《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展演活动。经推荐审核,拟遴选一等奖31个、二等奖46个、三等奖67个、优秀组织单位8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
电子邮箱:yjc.sjyt@ln.gov.cn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辽宁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1.2024年辽宁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展演活动评选结果拟定名单(小学)
2.2024年辽宁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展演活动评选结果拟定名单(初中)
3.2024年辽宁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展演活动评选结果拟定名单(高中)
4.2024年辽宁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7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