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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印发考试管理“六严格”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来源:辽宁日报

 

  1221日,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的通知(以下简称六严格)。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在落实校内 “双减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将考试管理作为双减政策落实落细的核心环节。通过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严格考试管理,不断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走深走实。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严格按照标准命题,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确定考试内容,试题命制要坚持 “五育并举,体现双减导向,不得出偏题、怪题和超进度试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占比;严格运用考试结果,采取等级评价,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严格制定评价标准,在评价过程中要坚决杜绝教条主义,对于开放性的主观试题,不得要求学生所做答案与参考答案完全一致;充分发挥各级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作用,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我省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和评估,对不达标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和校长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资格。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

  0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允许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可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纸笔考试。初中年级结合学科实际,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也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02严格按照标准命题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确定考试内容。试题命制要坚持“五育并举,体现双减导向。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将爱国主义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有机渗透到各学科考试试题的情境创设中,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出偏题、怪题和超进度试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占比。 

  03严格运用考试结果

  采取等级评价,一般分为4至5个等级。教师要参考考试结果,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更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贴标签等。 

  04严格制定评价标准

  将过程性评价与考试结果有机结合,鼓励实践性评价。科学制定各学科考试评价标准,细化考试评价细则。客观性试题要有科学、准确的答案;主观性试题要坚持开放、包容原则,注重评价学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评价过程中要坚决杜绝“教条主义,对于开放性的主观试题,不得要求学生所做答案与参考答案完全一致。 

  05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市、县级教育部门成立“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规范学校考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落实管理职责,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建立考试试题题库,提高考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审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06严格进行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列为“双减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工作的全方位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考试次数、内容、结果等进行评估,对不达标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和校长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