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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关于校外培训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尊敬的各位中小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双减”工作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确保学生、家长的权益免受侵害,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鞍山市教育局特向您发出如下提示:

  一、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广大家长朋友要认真了解和理解国家“双减”政策精神,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摒弃教育焦虑;加强培养孩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引导孩子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与孩子交流互动,利用寒假带孩子近距离亲近大自然和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关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您要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寒假学习生活,更好地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二、自觉抵制学科类违法培训。目前,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所有机构均不具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资格。凡是继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类培训,或借非学科之名、托管班、自习室、咨询及家政服务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此类培训均属于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位家长自觉抵制。此类机构存在诸多隐患与风险:未办理消防手续的机构,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违法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培训经费未纳入监管平台管理的机构,存在严重的资金风险等等。请家长朋友认真考虑、慎重决定,不要盲目增加孩子的课业负担。

  三、理性报名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寒假期间,如确需参加校外文体艺术、科技等素质培训,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兴趣培养、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非学科类项目适度参加,同时牢记“三个务必”,确保培训安全。

  (一)务必查看办学资质。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看证照,“证”即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即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看培训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

  (二)务必签订正规合同。家长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重点关注合同中收费项目和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重要条款。要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   

  (三)务必规范缴纳费用。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注意关注培训机构公示栏上的收费标准,不要以现金、网络转账等方式将培训费缴入培训机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名下,不一次性支付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支付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拒绝商家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切实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发生。缴费后要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

  欢迎各位家长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698009

  海城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194013

  台安县教育局举报电话:4838366

  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举报电话:7822639

  铁东区教育局举报电话:2699880

  铁西区教育局举报电话:8234100

  立山区教育局举报电话:6652566

  千山区教育局举报电话:2312427

  高新区教育办举报电话:5216603

  经开区教育办举报电话:848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