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过往栏目 -> “双减”在行动 -> 市县行动
锦州市凌河区以“三个落实”有序推进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定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来源:锦州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辽宁省中小学校外培训项目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别工作指引》。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以落实分级指导机制,落实专家鉴别制度,落实鉴别指标维度,有序推进区域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定工作。

落实分级指导机制。区教育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范下,对本区域培训项目进行分类鉴别,及时汇报在鉴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认真总结,形成并更新典型案例资料库,促进信息互通共享。

落实专家鉴别制度。区教育局遴选出各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组建成立凌河区校外培训项目鉴定组,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项目鉴定,必要时采取课堂随机听课,对授课老师、学员、家长进行访谈。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鉴定组及时召开会议,深入讨论。

落实鉴别指标维度。鉴定组根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评价四个维度的鉴别指标对各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提问,了解该项目是否以提高学分为目的,是否会给孩子带来压力,是否进行机械训练,是否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内容重合等,以此对教学目标、培训对象、教学计划、培训方式、评价方式、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教案、教材和师资等材料进行审核。严防假借非学科类之名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平稳有序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