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外培训治理行动深入推进的过程中,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直面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规范管理。这是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业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的管理措施,体现了校外培训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在艺考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规范治理校外培训的重要举措。
一、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培养核心素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教育强国的目的,就是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一代又一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确保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后继有人。”《通知》提出,培训教学活动应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艺术核心素养,反对机械应试训练。这是纠正艺考培训突出问题、根本问题的首要要求。近年来,一些机构培训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在培训内容上重技能技巧训练而轻素质教育引导,甚至在技能技巧培训上陷入以“应试”为目的的机械式、概念式培训。比如有的机构采取封闭训练的方式,让学生摹背一些构图和技法的套路,以图在考试中“以不变应万变”,这都是违背艺术人才培养规律的做法。长此以往,学生缺乏应有的社会生活感受和认知,缺乏对生活的热爱和从生活中发现美、表现美的能力,在考试中流于概念化表达,考试效果实际也不能保障。
古往今来,优秀的艺术家都是“品德”“德行”“德性”上的楷模,人才培养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仅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根本遵循,也是校外培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艺考培训不能只教技巧、只练技能,而应该培育艺术苗子的正确思想认识和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素养。例如在美术上,要引导青少年认识新时代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内涵与艺术经典的文化意义,认识今天丰富的社会生活是艺术表达与创造的源头活水,从而培养起正确的社会观、文化观和艺术观。美术的特点是一动笔即有“创作”的特点,在画面的组织、形象的塑造中可见作者的审美品位和对艺术品格的追求,更可见作者是否具备基础的观察生活、表现生活的能力。随着《通知》要求落地落实,也有必要对有关艺术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质量评判等加强指导,以期使艺考培训在规范中健康开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整个高考生源中占比较大,这是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自然现象。以美术和设计专业为例,新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的热潮,迫切需要“大美术”提供新型人才,能够在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上发挥作用;美术的繁荣发展更需要具备全面素养的创新型人才,能够成长为美术创作的一代生力军。但是,校外培训的实际效果与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的新要求仍然有较大距离。一些培训机构或为赢得培训规模无序竞争,或虚假宣传争抢生源,或一味强化应试训练,就严重影响了青少年走上艺术道路应有的正确认知,也不能真正输送优质的艺术考生资源。
《通知》在“总体要求”中,提出以健全艺考培训管理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体现了“规范”二字,具体从严格规范培训主体、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收费管理等9个方面分别要求,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重点和路径。比如,设置行业准入门槛,要求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并规范使用机构名称,不得含有艺术院校、专业院团、行业组织等可能引发歧义或误导公众的其他法人名称。又如,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根据“回避”原则,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评卷的专家评委等不得参与机构艺考培训活动,为涉考人员划定了工作边界,有利于保障公平秩序。通过全面明确各项规范要求,将艺考培训管理纳入校外培训监管的总体目标之中,为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统筹资源,推动校内提质增效。要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既通过各种形式营造学校美育氛围,提升学校美育水平,形成学校美育新格局,又在实施美育的过程中提供更优质条件,使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增长知识、锤炼技能,获得综合素养和艺术能力的均衡发展,为实现求学艺术的高远志向奠立良好的基础。目前艺考准备还偏于依靠培训机构,学校提供的条件和保障尚不充分,在艺术类专业师资配置与建设上,在学校艺考教学供给上还存在短板,人民群众对此有许多期待。
《通知》从管理角度对艺考培训提出规范,但也明确提出要“坚持立足校内”“推动校内艺术教育提质增效”“积极提升校内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作为与勇于担当。从一个学校着手来抓,艺术教育提质增效还面临不少困难。《通知》突出了“统筹”二字,强调各地可“统筹”行政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中辅导;对于县域内资源有限的,可探索在市域乃至省域范围内“统筹”资源,统一规划布点。这些措施都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配置艺术资源、提升艺术教学质量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具有创新意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范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