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开展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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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力量,共管共治,联防联查。各地要在寒假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预收费监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保证培训正确方向。要持续加强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要督促指导尚未实现全流程监管的培训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通过监管平台售卖课程、消课,实现高质量的全流程监管。

  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大校外培训执法力度,对无证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对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对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坚决予以处理。各地要进一步公布、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力度,通过倡议书、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讲校外培训相关政策,宣传科学育人观念,帮助家长掌握科学教育方法,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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