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全省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担省属高、中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工作,负责全省高校绩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民办教育,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承担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6891774(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