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落实地方高校人事自主权,助力‘双一流’建设的建议》(第107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李玉光代表:

  您提出的“落实地方高校人事自主权,助力‘双一流’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激发高校办学活力、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关键,长期以来社会高度关注。如您在提案中所说,当前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高校发展的生机活力,制约了高校功能的充分发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对此十分关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统筹安排。

  一、赋予高校公开招聘、人员交流等管理自主权

  为大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等各项事业发展,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2017年6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对上述单位有关公开招聘、人员交流、人员聘用、岗位结构比例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作出一系列调整。文件中调整了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权限,将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及其他已核定财政部分补助、经费自理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权限交由用人单位(部门)自主管理;调整了人员交流的管理权限,将省政府直属或部门所属同城同性质、同部门事业单位之间人员交流事项,交由用人单位(部门)自行办理人员交流手续,用人单位自主聘用;调整了人员聘用的管理权限,取消省政府直属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方案事先审核备案和聘用合同备案,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竞聘上岗和人员聘用(任)工作;将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不变改为标准控制、动态调整。

  2018年1月11日,为深入贯彻辽政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实施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辽人社规〔2018〕2号),明确用人单位可采取校园招聘的方式直接引进博士和急需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同时对于自主引进院士、“长江学者”等顶尖团队时,团队成员可直聘副高级专技岗位,且3年内不占岗等政策。

  2019年8月30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取消对省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审核备案环节的通知》(辽教函[2019]296号),文件明确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不再进行审核备案。高校人员交流调转、高级专家延迟退休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审核办理,省教育厅不再进行审核备案。将教育厅对省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现存的审核备案环节全部取消,实现了对省属高校人事工作“零审批、零审核、零备案”,全面落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自主权。

  二、赋予高校绩效工资管理自主权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精神,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由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调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不再进行核准确认。从2020年开始,省教育厅明确,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在纳入年度预算基础上,由高校自主确定,进一步赋予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自主权。

  一直以来,省属高校具有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自主权,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特点、工作要求,在总量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单位内部各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和标准,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倾斜。

  根据《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具体分配形式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开。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在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外不得再发放其他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各市教育部门,认真做好落实地方高校人事自主权工作,进一步助力地方高校的“双一流”建设。

  三、探索转变高校编制数量的计划管理模式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探索研究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相关办法,在国家未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的情况下,我省目前不宜出台相关政策。省委编办将继续跟进国家关于研究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的进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

  落实和扩大高校人事自主权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大放权力度,推动地方层面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强“放管服”改革的协同性、联动性,解决好高校人事“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帮助指导,共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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