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我省体育教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的关注和重视,您于2020年12月17日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教育工作 提升中小学学生体质的建议》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现结合我省体育教育工作开展和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对建议回复如下:
一、深化体育教学改革,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将依据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加强地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培训和指导。开展各级优秀体育示范课评选活动,搭建相互学习的平台。学校按照省教研中心下发的《辽宁省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引导广大体育教师认真落实课程标准,编写教学进度与课时计划。开发有利于激发学生热爱体育运动,并积极自觉参与体育运动的校本课程内容;从改革传统的教学入手,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自主选择、学生主动参与的生动的教学模式;把课堂教学与课下自主锻炼,校内体育活动与校外业余锻炼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实效。
二、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辽宁省等九部门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确保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继续加强健康教育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的质量,统筹学生在校和家庭的作息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坚持做好各级学校体育工作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督导各地履行政府职责,强化学校体育目标考核,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占用学生体育运动时间、乱补课现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学校体育经费落实。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协调发改委、财政部门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项目,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逐步加以改善。
四、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体育课程、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校园阳光体育运动模式。以校园足球活动为突破口,引导学校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拓展教学内容,上好每一节课。合理安排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注重活动开展的教育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继续抓好阳光体育群众性竞赛项目,倡导班级、年级、校际间开展多项目多层次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竞赛活动。坚持做好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大力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的推广和普及工作,使阳光体育运动成为学校素质教育成果展示的重要方面。促进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健康服务于社会。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体育教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继续支持指导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以便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