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我省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关注和重视,您于2021年1月28日提交的《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现结合我省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建议回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近年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制定相关政策,强调体育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意义。截止到 2020年,我省各地学校的体育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得到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中国特色学校体育发展格局。我厅强调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根本目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的体制机制,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提高青少年运动技能,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运动的氛围,吸引更广泛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设体育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发挥学校各自优势作用,积极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改革
省教育厅对学校体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改革。
一是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扩展多样化的学生运动方式,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大力开展“全省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订和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让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是深化课程改革,强调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以学生的体质健康提升为目的,积极研究制定大中小学体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通过体育学习后应该达到的标准,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支持高等学校利用学科优势组建单项运动项目的全省教学联盟,积极联合中小学开展教改试点,不断深入推进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改革进程,当前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正全面推进。
三是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 1-2年级每周 4课时,小学 3-6年级和初中每周 3课时,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 2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学生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中小学校要上好毕业年级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消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体育锻炼时间和空间。高等本科学校必须为一、二年级学生开设不少于 144课时的必修课,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和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开设不少于 108课时。
三、强化督导检查,不断完善体育评估机制建设
一是省教育厅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挂牌督办”制度。不断建立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在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中明确提出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机制;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工作,各中小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其中“统筹与管理、教学与锻炼、条件与保障、评价与考试、体质与健康”都是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我厅将继续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条例,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二是省教育厅不断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全面监测。从 2007年起,省教育厅就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全面监测。我厅印发了《辽宁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辽宁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辽宁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考试制度改革,系统设计和整体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决策水平同,今年,我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抽查测试工作通知》(辽教办〔2021〕97号),从全省14个市每市选取2个一县一区,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抽测。同时,我们配合教育部开展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完善体育课程监测评价方案,每三年组织一次监测,加强对体育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以此引导学校提高体育课程实施质量,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各地和各校也通过测试结果的反馈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大中小学生也能更好的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状况,并指导自己进行科学有针对性的锻炼。
三是省教育厅坚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推行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设,不断促进青少年体魄强健、健康成长。我们开展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各地和学校实际,以激励学生体育锻炼和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评价机制,在测试项目选择性、测试主体多元化、测试结果应用性等方面深入探索,指导各地和学校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工作。
四、切实保证学生校园活动时间,完善意外事故处理办法
一是切实保证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对学生的锻炼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保证课程时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二是完善校内外体育运动意外事故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以专项规范的方式对学校体育的日常管理职责、教学的常规要求和事故的处理做了详细的规定。省教育厅定期对相关的安全问题进行通报,不断加强舆情的引导,同时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风险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不断加强调解纠纷的工作力度,确保青少年健康发展,支持学生科学健身和安全锻炼。
五、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省教育厅正在抓紧研制《辽宁省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包括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加大培训体育教师的力度等。我们要求各地要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的要求,改变当前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的现状。此外,省教育厅在2020年、2021年两年的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定中,两年拿出30%的指标向体音美教师倾斜,同时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法,提升体育教师的社会认同感和实际待遇,增强体育教师的事业心、责任心,使体育教师乐于奉献,安心从教。
今后,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作,积极做好基础教育课程设计,注重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对中小学体育评价机制进行全面审视,开展全面的体育训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竞技性体育比赛,不断优化和改善体育教师性别结构,将增强青少年体质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