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培训优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对我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开展多样化培训服务
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指导全省中等职业院校面向新型农民、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服务。利用职教活动周、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重要活动节点,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惠民服务活动及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走进社区对百姓进行与生活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文化素养培训,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社区造福社会。在疫情常态化的新形势下,各地积极应对,将社会培训服务工作中心转移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开展企业职工、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大龄妇女、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免费提供五大类、375门课程的培训服务,职业教育为助推岗位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提升发挥作用,全年完成各种培训共29265人次。
各地中职学校充分利用实习实训的优势与雄厚的师资力量,积极服务于社会培训、技术服务工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积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朝阳市中职学校深入企业开展技术类咨询服务3000余次,咨询服务受助企业达到100余家,人员达到2300余人次;培训农民技术员、重点户、专业户1000余人次,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专业资深教师服务周边农户上百次。
各市中职学校结合项目的建设实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各类文化宣传与传播活动,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辽阳市各中职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志愿服务,一年来中职学校共派出500人次,担当创建“全国文明城”青年志愿者、社区文明宣传员、交通文明疏导员,为城市文明建设广泛宣传,树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丹东市广泛开展2020年度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人人出彩,技能强国”为主题,广泛开展了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校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展示了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扩大了职业教育影响力。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能培训优势
(一)出台政策措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20〕8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明确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职业培训学院和社区学院,广泛开展培训。对接辽宁经济主战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辽宁全面振兴。
(二)推进企业与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二级学院,各方按一定比例持股并享受相应收益,同级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三)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水平
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县级职教中心,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到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四)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逐步建立健全与辽宁人口分布相适应、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与产业园区相对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敞开校门,紧贴区域、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筑新技术应用、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区合作共建职业培训学院和社区学院。积极支持职业培训,履行好监管职责,不断优化服务。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致力于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完善职业培训收入分配措施,突破制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的政策瓶颈,调动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培训优势。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