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推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订单式” “定制式”人才培养的建议》(第100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梁英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就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辽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对于辽宁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作了深刻阐述,进而提出了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供需双侧深度融合,推动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高校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

  一是调整充实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本届教指委基础上,吸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各领域专家,组建2023—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搭建政校企沟通协作平台,加强对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产业集群建设协调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着力解决高校与行业企业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是建立省级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对接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吸纳和使用高校毕业生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向高校传递促进行业发展、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建设的人才需求导向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着力解决高校与地方政府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是开展行业人才培养试点。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实施辽宁省“头雁”项目,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方式,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3000人左右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与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定向招录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聘用到县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与省商务厅实施商贸人才培养计划,推动高校、互联网平台企业、用人单位联合开发课程、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建设实习实训基地、联合设置新专业,促进产学研用深度结合,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

  二、依托校企合作平台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一是深化高校开放办学。支持高校依托校企联盟等校企合作平台,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完善招生就业、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制度,共建二级学院、实训培训、创新创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大力开展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创业,实现供需双侧良性互动,着力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工作,推动高校按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要求,瞄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建强优势特色专业,完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三是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校企双方共同建立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面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及时收集国家、区域、行业需求,积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推动优秀项目落地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三、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

  一是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本科高校依托4820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与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为目标的相关企业深化产学合作,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二是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改革。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联合开发对接最新职业标准、教学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吸纳最新产业技术成果的专业课程,强化理实一体教学,其中实践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着力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

  三是强化生产性实习实训。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为载体,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一批融基地建设、实训教学、生产服务、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研究建立与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共建共享

  一是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32号),发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实行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推动校企全方位深层次对接。

  二是规范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高等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体系,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共建校企利益共同体。

  三是优化信息供给服务。依托“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等省级平台,及时提供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发布产业人才需求、科技供需和校企合作育人、毕业生就业创业等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及相关增值服务,推动学校动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着力实现精准供给、有效供给、优质供给,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辽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