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辽宁省校园足球发展的建议》(第105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英焕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辽宁省校园足球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好青少年校园足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通过足球运动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顽强拼搏的精神,提高中国足球竞技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国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通过教学、训练、竞赛等方面工作将校园足球运动特质与教育的育人功能充分融合,完整、准确、全面构建新时代校园足球新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共建有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208所,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6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12个,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获批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促发展

  省教育厅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切实发挥足球育人功能,以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和健全竞赛体系为重点任务,大力支持更多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支持更多学生参加足球运动,从长远角度科学规划设计,确保校园足球长期、稳定发展。

  一是为加强校园足球管理机构建设,我厅于2015年牵头成立了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服务等工作职能。几年来,领导小组从政策制定、场地规划、经费投入到逐步完善教学、训练、联赛体系,统筹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使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科学研究、专业咨询、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于2021年成立了辽宁省第一届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设教学与科研分委会、竞赛分委会、训练分委会和教练员分委会,其受省校足办委托,分别承担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和教练员培训、教学研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评估复核、教学训练、比赛监督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练员、裁判员数据库建设工作,做好校园足球教师信息库维护工作。通过相关培训保证“入库质量”,每项培训考核成绩前30名的学员将录入相关信息库。将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信息库建设纳入足球师资队伍建设的常规性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为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发展,提供信息化管理、科学决策依据。

  二、深化体教融合,多措并举筑根基

  省教育厅立足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发挥体育大省综合优势,不断深化体教融合,构建起了面向人人的体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是以足球运动为引领,联合省体育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体教融合振兴发展辽宁“三大球”实施意见》,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深化体教融合,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二是逐步形成“小学早训练、初中不断档、高中有特长、大学出人才”的体育人才输送模式。要求县级教育部门做好统筹规划,以初中学校学区为基础,联合学区内覆盖的多所小学建立共同体,开展1-2项相同项目的体育训练。高中学校针对县域内初中学校的体育特色,开展“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训练,畅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渠道。配合省体育局持续实施足球“辽小虎”重塑计划。

  三是突出“常赛”,积极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贯通,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性竞赛横向衔接的体育竞赛体系,建立“人人有项目、班班有队伍、月月有赛事、校校有品牌”的常态化体育竞赛机制。强化赛事统筹,丰富竞赛项目,每年制定下一年度省级学生竞赛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基层学校按照竞赛计划,逐级制定竞赛方案,实现了赛事的贯通,保障了赛事的衔接,搭建了赛事的平台。

  三、完善培养体系,强化师资抓提升

  一是加强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精神,完善退役运动员、优秀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社会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制度,加大足球教练员、骨干教师等培训力度,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师资专项培训。

  二是调动学生、学校和体育机构的积极性,指导各地中小学校与职业俱乐部、协会组织、体校等社会组织,联合成立500多个校园体育运动俱乐部,推动全省大中小学校聘请1760余名职业教练员和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带教带训,让有运动天赋的孩子在校园里就能够接受专业系统的训练。

  三是持续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组织高校服务全省体育师资力量薄弱的县区中小学校。目前累计参与高校教师1388人次、大学生志愿者11856人次,服务中小学生14.7万人,推动对口帮扶中小学体育日常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四、完善场地建设,优化利用增效率

  一是于2021年12月,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措施》,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共享共用。

  二是我厅与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落实体育若干措施的配套文件《辽宁省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逐步改善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建设,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三是将足球场地作为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评价指标,对没有足球场地的申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指导学校积极开发地下空间、顶层空间、楼前屋后道路等空间,创新立体化、多功能布局,最大限度拓展体育活动空间。

  五、健全评价机制,培养育人才重贯通

  一是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教师组织课外体育活动、校内外竞赛活动、课后服务及所教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水平等作为衡量体育教师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合作,向体育师资不足的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考试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试行)》,将体育测试纳入中考改革内容,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充分调动校长、家长指导学生参与运动的积极性。

  英焕聚代表,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建设,深化体教融合,为足球振兴注入辽宁教育力量。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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