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建议》(第151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淑萍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建议》收悉,您的提案对我省加强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辽宁省全面推进劳动教育实施现阶段情况。

  自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来,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具有辽宁地方特点的劳动教育实施新模式,推进劳动教育全面实施。

  (一)坚持整体谋划,统筹部署。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进行全局性谋划,迅速开展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召开了全省劳动教育工作部署会和全省劳动教育管理者、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培训会议,对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的课程设置、内容安排、评价制度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坚持探索创新,系统研究。我省建立了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教研核心团队和省劳动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以“抓项目牵动、强队伍素质、促联动教研、出特色成果”为主线,初步形成省市县校“四位一体”劳动教育教研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联盟,推动全省劳动教育优质资源和研究成果共享。探索将劳动教育评价纳入中考改革方案,并将劳动教育的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范围。

  (三)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省内各地各校,坚持因

  地制宜,充分挖掘劳动教育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劳动教育新局面。去年4月,省教育厅首次面向全省基础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开展了优秀案例评选和精品课征集工作;11月,我省两个劳动教育案例入选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12月,沈阳市沈河区等三个区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我厅充分利用培训会议和全媒体开展宣传,有效发挥先进地区及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协同育人,完善机制。注重劳动实践,建立基地、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协同合作的育人机制。积极对接、引入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共建共享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开足开齐劳动教育课,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成才观,通过开展公益劳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和新型服务性劳动,促进形成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的育人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劳动教育作为新时代“五育并举”的重要举措被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意见》指出,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省教育厅继续狠抓落实,确保劳动教育高质量实施。

  (一)成立专班持续推进劳动教育。强化统筹指导和督导,严格落实劳动教育课程要求和内容要求,开足开齐上好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杜绝劳动教育理论化、形式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丰富劳动教育教学形式,促进学科融合,将劳动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主题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统筹安排校内外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创新设计劳动实践项目,在劳动教育课程中既注重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也要注重在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等劳动素养方面的培养,提高劳动教育课程的实效性。要严格落实每学年设立劳动周,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合理安排集体劳动内容,突出实践性。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根据不同学段对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的实践要求制定清单内容,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劳动技能水平,促进劳动教育系统化、高质量实施。要健全劳动教育评价制度,准确评价并全面记录劳动教育全过程,将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二)统筹资源,扩宽劳动实践渠道。加强劳动教育实践载体开发利用和建设,充分挖掘校内劳动实践资源开展日常劳动实践活动,并充分考虑劳动教育实际需要,利用闲置校舍或校园空闲区域改扩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场所,中小学校要逐步建齐配好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的劳动教育实践教室,推动现有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劳技中心等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劳动实践课程。高校和职业院校可根据学校自身需求和专业特点,结合实习实训需要,合理利用区域、企业和校内资源,探索建立校企合作模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实践基地,同时面向有需求的中小学校开发劳动实践课程、开放劳动实践场地,形成资源共享机制。鼓励特殊学校建设适合残疾学生特点和特殊教育规律的劳动实践基地。农村学校可以结合春种秋收开展农忙日活动,并采取结对子方式为城市学校参与农事劳动实践提供支持,建立校内外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机制。

  (三)加强协调,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合力。各地、各校在充分利用校内学习、生活场所进行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接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到符合条件的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高新产业等企业参加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的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要加强与群团组织沟通合作,通过邀请劳模进校园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鼓励学生利用假节日深入到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纪念馆、非遗文化传承基地等公共场所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社区治理等。加强协调,引导家长支持并参与到劳动教育中来,增强家长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四)多措并举,做好综合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需要配齐必要的劳动教育专兼任教师,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可聘请劳动模范、企业技术能手、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劳动教育教师,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内劳动场所及工具管理、劳动教育实践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地要做好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培训,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教师主动开展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全省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教研员,鼓励大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有条件的高校可单独成立劳动教育教研室。各地、各高校要为开展劳动教育提供必要资金保障,保证劳动教育教师培训经费。要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和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落细,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

  2022年省教育厅将不断深入推进劳动教育工作,通过创建首批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遴选省级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县(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组织培育省级劳动教育精品课,召开工作交流推进会等加强宣传引导,多种方式促进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高质量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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