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治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方案》《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在教育部近期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中,将“努力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领会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重要培养目标。
一、学科育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全面融入教育教学
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的“修订原则”中强调:“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安全、生命安全与健康等重大主题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增强课程思想性”。在2022年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历史、艺术等学科的课程标准中,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作为新课标的重要主题。如数学学科中“圆的教学”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圆周率,通过讲述祖冲之的故事使学生加深对圆周率和小数数位的理解,了解中国古代数学家的杰出贡献,传播数学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省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积极研制《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实施办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其中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省根据教育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纳入《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的要求,积极鼓励各地各学校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校本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家乡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人口状况和发展成就,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2017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制定的《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辽宁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委员会”审查并发布的《魅力辽宁》系列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地方课程正式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表,《魅力辽宁》地方课程将辽宁本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贯穿4—9年级,如“世遗文化享盛誉”“非遗文化放异彩”等主题,深受广大学生喜爱。此书于2020年进行修订,更加丰富了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的内容占比。
二、注重实践,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和形式
我省始终坚持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以文化人,鼓励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一平台,把优秀传统文化深植于学生的生命之中,培养其人文底蕴、人文精神和审美情趣,从而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中小学生主题征文、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展评等活动,持续抓好中小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连续多年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活动得到了我省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认可,也彰显了选手们的优秀语言文化素养和深厚的文字功底。2020年,我省积极承担国家语委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中国诗词大会”东北地区海选工作,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地区性选拔任务,我省多名选手入围现场决赛。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培育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要求,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提升中小学生思想文化修养,建立文化自信,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校园工作典型案例。由辽宁教育学院主办的“辽宁e学——辽宁优质教育资源在线服务联盟”平台向全省师生推送的“传统节日课程微视频——扎染艺术”“传统节日课程微视频——包粽子”等综合实践课程均获得高度关注。
三、发挥校内外资源,加大公益性文化场馆的开放力度
目前,全省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均已经实现免费开放,针对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部分有条件的场馆已经设立了相应的活动专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开展不同形式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如诗词朗诵比赛、国画书法培训、传统节日特色活动、非遗进校园、戏曲动漫进校园等活动。疫情常态化情况下还进行线上线下双向展出和授课,基本满足了当地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需求。2021年7月,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分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劳动教育等六个板块,面向全省各行各业遴选首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通过省级专家评选,最终评选出39家单位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研学实践为抓手,丰富资源供给。同时,为落实好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的《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落实方案,进一步整合辽宁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利用学生课后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广大青少年艰苦奋斗、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四、涵养师德,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在省级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研修培训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培训比重,在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中,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涵养师德。同时,注重引导教师在全面、科学地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特点选调合适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丰富师资队伍,采取讲座、技艺展演展示、图片展览、活动参与者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教育工作。我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起,我省不断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辽教发〔2019〕70号)、《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420号)、《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67号),建立对各地课后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的激励机制,组织各地加大课后服务投入,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创新服务内容,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督导评价重要内容。原则上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但考虑到各校的实际情况,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对于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按程序引进正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力争让师资队伍活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各类课后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
五、公益惠民,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公益惠民活动已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从2015年开始,我省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千余场。进校园活动注重学生参与,把学生德育美育发展目标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活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让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来。2018年全省共完成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524场,2019年完成活动107场,2020年完成活动109场,2021年完成活动100场。
您所提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予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一是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继续加强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融入各类课程体系之中;探索创新传统文化教学方式方法,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进一步加大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力量,遴选符合教学需要、满足学生学习意愿的传承人和项目,因校制宜,开展非遗教育进校园活动,拓展非遗进校园公益惠民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凸显实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发挥教育系统的科研优势,针对传承与创新、文化自信与融入世界等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促进传承与弘扬工作的内涵式发展。四是开展省级“国家通用语言传承推广基地”的遴选工作,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