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应突出实践活动的建议》 (第120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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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徐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应突出实践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您在建议中对我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综合实践课应突出实践活动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我省明确了行政主导、教研推进的辽宁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实施模式。继续推动各地建立校际间及学校与社会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实施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为重要内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上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要求中小学校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机构和人员,强化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

  二、突出活动课程的实践性

  我省将进一步发挥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研核心团队作用,通过探索团队式、引领式、研究式、自助式、个性化的教师多元化培养模式,解决实践活动课骨干教师专业发展中存在的能力不足、深度不够等问题。特别强调要突出活动课程的实践性,不断强化综合实践课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综合实践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与学科课程有着显著差别。

  三、加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我厅将协调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广大中小学生创设广阔的实践活动基地。一是联合多部门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遴选与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经遴选出39个省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二是建立实践基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对遴选公布的基地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确保基础建设质量,为学生开展高质量实践体验创设更广阔的活动空间。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督促各地落实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二是积极探索“多元化”实践教育教师培育模式,探索基于问题解决的团队式、引领式、研究式、自助式、个性化的教师多元化培训模式,解决教师专业素养支撑力不够、培训不系统等问题,持续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兼职教师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课程督导评价

  我们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情况及实施效果,纳入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建立关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反馈改进机制。将各地各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关注与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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