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建议》 (第142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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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曾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我省高度重视劳动教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您提出的建议很有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劳动教育工作的指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劳动教育的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发了《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厅秘发〔2021〕12号),省教育厅随后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44号),对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大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从课程设置、内容安排、家庭学校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关系,以及劳动场所拓展、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省劳动教育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二、构建劳动教育工作体系

  我省将积极探索行政主导、教研推进的劳动教育实施模式。针对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建立了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教研核心团队和省劳动教育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以《劳动教育十大任务群系统化建构与实施研究》项目为牵动,以“强队伍素质、促联动教研、出特色成果”为主线,初步形成了目标一致、任务清晰、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省市县校“四位一体”劳动教育工作新体系。

  三、因地制宜实施劳动教育

  我省将鼓励各地、各校挖掘本地、本校劳动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劳动教育。如沈阳市铁西区整合资源构建以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导、社会为支撑的劳动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大连市甘井子区依托教育系统劳动实践基地、学农生产劳动基地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开发丰富多样的区本劳动教育课程;盘锦市大洼区充分借助当地经济产业发展优势,有计划有组织带领中小学生赴石油石化产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大型企业车间等开展劳动实践活动;铁岭县蔡牛镇中心小学研发农耕文化馆课程、二十四节气课程、农事劳作课程,上肥学校研发木耳养殖课程、蒿柳养蚕课程等,形成学校劳动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新局面。

  四、多措并举加强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我省将按照国家对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关要求,通过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及其它督导手段,督促各地各校配齐专职劳动教育教师,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

  感谢您对劳动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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