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发展辽宁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第136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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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王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辽宁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方向,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开放办学等举措,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的水平和能力。

  一、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专业试点;重点支持高职院校开展“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并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进一步夯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基础,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奠定基础。目前已在省内3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9个专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根据产业和岗位需求,校企共同研究确定高层次学徒制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技能型人才和创新人才的要求,着力提升学生解决企业现场技术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融入教学环节,注重企业文化熏陶,培养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知识、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胜任行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聚焦本省产业需求,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与专业结构

  为大力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的职业教育,以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反哺经济社会发展,我省不断推进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与专业结构。一是优化职业院校布局。落实中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要求,摸清全省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底数,分类研制院校达标标准,优化中职教育布局,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二是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搭建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信息平台,“一校一案”制定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新增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紧缺专业布点81个,“特色理工”、“智能”“智慧”、“一老一小”等相关领域专业占比显著提升。建立实施专业标准控制、指标调控、周期调整、引导激励等专业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实施方案》,星级专业评估面向全省高等职业院校 中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所有专业,每 3 年一个周期。通过专业信息平台采集评估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专家不进校的线上评审方式组织实施,确定2021年度五星级专业30个、四星级专业117个、三星级专业179个。

  三、推进“数字职教”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任务要求,更好服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数字治理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方案》(辽教发〔2022〕10号),按照“统筹设计、特色建设、应用为王、质量为先、简洁高效、安全运行”的工作思路,启动数字校园建设。率先提出基于数字基座的模块化、特色化数字校园建设思路,并组织开发数据基座、应用市场及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提高院校治理、教育教学、产教融合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升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平台,开发课程学习平台,上线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14门,遴选省级虚拟仿真实训教学项目77项,推进实践教学数字化。对接职教管理需求,进一步完善省级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加强全过程数据监测、决策分析、动态管理,开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平台,将职业教育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有效精准对接。

  四、推进职普融通,构建协同育人新路径

  省教育厅紧密围绕辽宁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是推进职普融通,拓宽职业学校学生成才通道。我省印发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普通高中与中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协作。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融通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以营口为试点,探索高中阶段职普融通。

  二是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鼓励普通高中与中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协作。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融通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实施初中毕业生起点的中职-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职教本科、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及五年一贯制等一体化培养。搭建一体化贯通培养平台,在全省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三是逐步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增加职高学生专业选择机会。(一)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与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关于调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范围的通知》(辽教通〔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二)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一体化贯通培养,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从完整培养周期考虑,省教育厅决定从2025年起调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即“专升本”)专业范围。调整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由15个增至62个,其中普通本科专业45个、职业本科专业17个,对应涵盖了“装备制造”等18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可实现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贯通培养。(三)省教育厅正在组织有关高校编制《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试纲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将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具体招生考试办法待省招考委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不断完善高层次学徒制课程体系,推进职业本科建设。深入推进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科教协同,校企共同研制基于工作内容的高层次学徒制课程体系,校企合作共同建设课程与开发教材,积极推进1+X书证融通工作,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建设开放共享的数字化教学资源。推广实施案例教学、项目式教学等研究性教学方法,注重综合性项目训练。积极试点“1+1课岗交替”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专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快“数字职教”建设。充分利用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技术完善智慧校园管理与服务,推动基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材数字化改革,推进活页式教材建设,推进虚拟现实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推行场景式、体验式等学习方式,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优势,建设优质数字化资源,对接生物医药、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引导学校增设机器人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专业,重点建设生物技术、医药卫生、软件与信息、物联网应用等相关专业群,提升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适应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服务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需求,对接航空装备、数控机床、冶金、石化、新材料等产业,推动智能控制、航空材料、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冶金、石油化工、材料工程等传统专业的升级改造,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

  三是推动省内中高职院校专业课学分互认工作。目前,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推动成立辽宁省学分银行,省学分银行是在国家资历框架标准下,遵循国家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规程建立,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宗旨,是辽宁省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重要支撑和服务平台,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和转换管理与服务,结合本省实际推动中职-高职-本科课程标准、内容体系、教材课程的有效衔接。

  四是积极推进“职教高考”改革。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我省已将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列入工作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借鉴兄弟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职教高考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分类考试,支持高水平大学与高水平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一步畅通职业教育通道,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省教育厅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紧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推动职业教育服务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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