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周围交通拥挤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现答复如下:
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事关师生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从优化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一、优化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群防群治。省教育厅多次印发校园安全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积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组建以公安民警为主、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社区志愿者为辅的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交通指挥棒作用,缓解高峰时段学校门口交通压力。2021年7月,印发《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学校门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公通〔2021〕57号),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明确职责任务、精准施策治理、改善通行环境、疏解停车需求、优化交通组织等15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前交通综合治理能力,有效缓解“校门堵”问题,切实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印发《“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计分办法》,将“学校门口交通综合治理”“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指标。2022年4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上述指标,纳入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进一步压实推动解决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难题的属地责任。2023年3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开展辽宁省“文明交通·平安童行”儿童交通安全体验营巡回宣教活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升学生知危险、避危险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保护学生安全。省教育厅会同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方案,明确职责、因地制宜、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加强巡逻管控,及时调整警力部署,采取定岗、定员、定路段的形式加强校园周边日常管控工作,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依据各学校放学时间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警力倾斜。同时,提高执勤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推进警务效能最大化;在上下学的高峰时段,专门安排警力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确保重点时段和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的安全畅通;采取定点监控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行,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及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确保秩序良好。针对家长接送学生停车难的问题,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在学校周边道路或场地上合理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以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三、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中小学校车的监管责任,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员进行排查摸底,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车辆信息、资质审验、接送学生数量、行驶线路等信息详细登记,逐一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辖区校车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限期车辆整改安全隐患,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有违法未处理的,督促其及时接受处理。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细致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平交路口、弯道、坡道等重点路段,提示警示标志、车辆减速设施、信号灯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加大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集中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设施不全、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倡导绿色出行。我省基础教育课程中设置了交通安全课时,将遵守交通规则理念融入课本。例如,在3-6年级《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设置《安全记心上》《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等课程,辽宁省地方课程《人与社会》包含交通法规须遵守、公共交通守公约等内容,从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规则意识。此外,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交警的主力军作用,帮助学校培训交通安全教学骨干,定期到学校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法规、剖析事故案例,激发每个中小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热情,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做职能部门和家长的桥梁,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宣传途径,将交通安全意识影响到每个家庭及社会,达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创新。同时,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宣传引导“接送学生车队”更新出行理念,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的引领示范作用,尽量让家长们做到:一是提前出门或绕行其他道路,避开交通高峰;二是不违法占路停车,临时停车即停即离;三是将车辆停在不妨碍交通处或停车泊位,步行一段送孩子入校;四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高年级学生采取步行、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培养孩子自立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生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