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辽宁省以英烈命名红色学校的保护和建设的建议》(第120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梁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省以英烈命名红色学校的保护和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红色文化、红色精神、红色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加强以英烈命名红色学校的保护和建设,对于弘扬辽宁“六地”精神,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作用。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谋划、强化组织领导,让红色学校助力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

  红色文化是无数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家、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积极开创和凝结的先进文化,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深厚根基。红色学校是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这样的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以确保红色江山永不褪色”。以英烈命名的红色学校作为一种重要的红色教育资源,为巩固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持。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加强红色学校保护和建设,积极推动全省红色教育向纵深发展,让红色学校助力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

  二、完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用好教育领域相关资金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承载红色基因学校在内的学校建设发展。一是支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运转。二是统筹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楼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抗震加固,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三是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设施建设,购置教育教学仪器设备,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数字化教学水平,推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上教育领域资金支持范围均包括对以英烈命名红色学校的支持。

  三、利用红色资源、构建红色领地,做红色基因的传承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保护和建设以英烈命名的红色学校,是通过呈现鲜活的历史史实,实现事实认同,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实现情感认同,保持红色文化传播的亲和力。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红色学校保护和建设,通过挖掘保护红色资源、强化教育功能,把红色学校建设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构建成为教育领域的精神地标,以实际行动致敬英烈,凝聚起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信心和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我省教育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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