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议》(第122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赵海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承担着奠基未来的重要作用。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讲话中强调:“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公益普惠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广大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得到越来越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系统谋划了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建立公益普惠发展的大方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增加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学位供给,切实解决普惠性学位不足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3.1%,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9%,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二是持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十四五”以来,逐年加大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及省本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2.5亿元,保障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转,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是持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印发《辽宁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实施意见》,修订完善《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指导幼儿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和水平。

  202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了到2027年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的目标;我省印发《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了到2027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的目标。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布局,做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蛋糕”,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的愿望,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是持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继续筹措省级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各市学前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指导各地有效落实好600元/年·人的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薄弱地区支持力度,努力改善办园条件,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办园差距。

  三是提升学前科学保教质量。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办好办优一批优质幼儿园。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引导带动幼儿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培养培训。

  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教育部组织专家做过研究论证。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对学前教育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者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考虑我省的省情和发展阶段,目前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尚不具备条件,当前最迫切的是根据人口的变化和城镇化趋势,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满足老百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