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126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齐赛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2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42号)等文件,指导各地各校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23年,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教发〔2023〕9号),进一步推动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省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了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和专题活动,开展一场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或学生社团活动,面向初高中毕业生举办一次考前心理辅导,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开展一次主题教育。遴选了辽宁省学生心理健康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和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校建设单位,并印发建设标准。举办了“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邀请十余位国内专家开展面向全体教师和家长开展培训。推动各地各校逐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您在建议中对影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分析中肯客观,您提出的为每所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教师培训、加强条件保障、推进全员育人、做好家校沟通合作的建议,很全面、很宝贵,我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站位,逐步配齐配强稳定教师队伍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引导各地各校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提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比例,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制定分层分类省级培训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员、教师培训纳入省级培训规划,继续开展书记、校长、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在各学科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加强资源建设,推动课程高质量实施

  一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各地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时,开齐开足上好与心理健康密切相关的课程。二是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系统建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指导各地各校系统构建小学、初中、高中科学衔接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三是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专职教师授课能力,积累优秀课程资源,打造符合各学段学生需要的学生心理课程,为各地各校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范例,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四是“五育并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各地各校充分利用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加强条件保障,推进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指导各市建立市县两级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定期面向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强化各地各校心理辅导室(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干预心理问题中的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工作体系,指导各地各校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探索建立“互联网+心理测评”的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模式。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学生个体和群体心理健康趋势,强化风险预判和条件保障,为制定本地本校心理健康防控策略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化全员育人,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指导各地各校建立以校长为领导、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为主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全方位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地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学科教学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德育心,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工作全过程,通过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活动,磨炼学生意志、陶冶学生情操、温润学生心灵、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丰富学校校园文化生活,指导学校利用运动会、校园文艺节、体育节、劳动周、班队会、校园广播、升旗仪式、校园开放日及各类实践活动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展演、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教育活动。

  五、强化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做好家校沟通工作

  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整合校内外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逐步建立校地共建、家校共育、校社合作、医教结合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发挥好辽宁省家校社共育研究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辽宁省心理健康公益大讲堂”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指导家长合理为孩子定位,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利用好“辽宁学校公益心理援助平台”,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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