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各类课题证书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关注,所提建议非常重要。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一直以来,省教育厅积极回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立足破解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教育领域社会团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课题及证书管理。
一是规范规划课题管理。指导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规划课题整合为年度立项课题和合作专项课题两大类,各类课题均依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课题不设立子课题,根据研究性质和研究需要设立的实验学校,须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在网上公示。不以课题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评奖、评优活动。各类课题均由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评审,鉴定合格公示后,下达结题证书。
二是加强对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监管。指导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允许举办与本社会组织宗旨无关或超出自身业务范围的活动。不允许以省教育厅名义或变相以省教育厅名义进行宣传和组织课题申报,未经允许不得以“省教育厅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等名义开展工作。对违反行为规范的社会团体,将协调民政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防止出现违规发放、滥发证书等现象。
三是完善证书认证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类证书的性质、范围和标准、发放机构、发放标准及认证流程等。发放的证书必须标有课题(成果)名称、编号、获批者单位、获批者姓名。课题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由省级单位统一发放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再发放给个人,省级单位不得将证书直接发放给个人。同时,对于已经颁发的证书,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研制认定办法,根据需要进行价值认定。
四是适时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各类课题证书,指导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建立教育规划课题信息管理平台,逐级登记管理各类教育规划课题,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查询,方便社会各界对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同时,系统还可以为各级教育部门提供数据支持,有助于其对课题管理进行科学决策。
五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指导各地方高校,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与宣传,了解正规的证书获取渠道,避免陷入证书的误区。同时引导各单位对各类证书的认定及价值树立正确的认知观,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着力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