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建议》(第134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针对高校毕业生专业设置和企业岗位需求错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观不成熟,考研、考公“二战”比例过高,造成缓就业、慢就业的问题,毕业生中女性就业困难,提出了加强高校专业设置改革使之符合市场规律,将人才培养落实到学以致用,高校和广大用人单位加强对接,增强高校学生对自我职业生涯的建设和认知,加强女性就业补贴政策的具体建议。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供需适配,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一是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将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的学科专业布点,重点布局经济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需求大的学科专业,对多年持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进行调整。二是实行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亮牌制度。对连续三年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高校学科专业点红牌提示;对连续两年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高校学科专业点黄牌提示;对当年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高校学科专业点函询提醒。三是对接产业需求着力建设实训基地。依托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毕业生适岗能力,在高校建立涵盖重点行业和专业类别的省级实训培训基地,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问题能力,解决人才培养与就业创业“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持续挖潜,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是紧抓求职关键期加快开拓就业渠道。组织“就业促进月”“百日冲刺”等系列线下、线上招聘活动;举办“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活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就业容纳器”作用。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省教育厅联合省人社厅等多部门进一步督促高校领导班子落实好访企拓岗“两个100”要求,指导高校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要,保质保量开拓就业岗位,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二是统筹用好政策“工具包”。深入实施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政策服务落实专项行动,重点提升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实施“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攻坚行动3.0版,开发优质就业岗位。

  三、用好政策性岗位,不断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今年我省将提升政策性岗位对促就业的重要作用,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统筹安排考试时间,优化招聘流程,给未就业毕业生留出求职窗口,推动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尽快就业。同时,将进一步抓紧推进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升学考试招录;并对“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项目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

  四、不断搭建优质平台,进一步提升就业育人实效

  以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等平台为重要抓手,引导学生树立生涯规划意识,让学生所学与社会所需、时代所求“双向奔赴、同频共振”。进一步将就业思政与课程思政、专业思政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观念指导。结合面向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开展省情宣讲等活动,合理引导预期,缩短就业准备期,着力缓解“缓就业”“慢就业”现象。

  五、用心用情,开展有温度的指导帮扶

  一是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咨询和岗位推荐,组织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将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纳入培训范围;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切实落实好“一人一策”要求。二是不断完善离校前后政策共享、信息互通互补工作机制。确保整个毕业学年就业服务“不断线”;落实登记失业人员月服务联系制度,确保对接服务“不落一人”。在就业工作中,不断强化劳动权益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女大学生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着力消除就业歧视。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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