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设早餐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联合省卫健康委等多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制定出台《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年)》《辽宁省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点保障学生成长关键期的营养需求,科学指导学生营养膳食,为全省“校园餐”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省学校早餐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性。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已依托自有食堂开设了早餐服务。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具备条件的学校做好早餐服务工作。
一是优化学校早餐供餐资源配置。指导具备条件的学校结合学生规模和用餐需求,制定个性化早餐供餐方案,挖掘早餐供餐潜力。指导学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营养膳食搭配等培训,持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二是开展健康饮食教育。广泛开展科学饮食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早餐习惯,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营养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家校联动。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完善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家长对早餐服务的意见建议,共同优化供餐方案。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