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各城市成立〈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管理联合办公室〉的建议》(第146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曲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各城市成立〈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管理联合办公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健康第一”为导向,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校社医联动”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协同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联合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18部门,出台《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教育、司法、卫健、社区等各部门职责,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危机干预联动机制。例如,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3年覆盖全省90%以上中小学;与省卫健委共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平台,30余位省内权威心理专家24小时在线守候,市级心理援助热线全天候开通。2024年底,推动各地各市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干预。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建立“一人一档案”动态管理机制,依托社区儿童之家、学校心理辅导室,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辽宁省从2023年起推出了“童心”行动,通过建强网络平台、培养志愿者队伍、共建服务基地、开发系统课程、影响教师家长等“五个一”工程,推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服务持续化、体系化。三是深化教育教学,筑牢预防“第一道防线”。要求小学、初中学段每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专题活动时间不得低于6课时;普通高中学段每学期不得低于8课时,开发《中小学生心理成长手册》等本土化教材。要求中小学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学生及时启动“家校医”联合干预。鼓励学校定期举办家长培训,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视度,并帮助家长学习如何发现、疏导和解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问题。

  您提出的成立“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管理联合办公室”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检察院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区域协同工作机制

  整合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护等育人责任有关的各类主体,包括学校、街道、家庭、社会资源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宣传、公安、网信、卫健、民政、文旅、科技、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成立“教联体”,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工作局面形成。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依责配合省文明办指导推动各地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由教育、检察、卫健、公安、社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机制,统筹处理校园欺凌、网络成瘾、家庭监护缺失等问题。

  二、完善“家校社医”四位一体服务体系

  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引导家长树立科学养育观念,主动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用充满爱的亲子关系助力孩子成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重点学生家长、班主任、心理教师三方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卫健、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作用,开展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服务、心理和法律援助热线服务等。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巡讲活动,积极推动县级卫健、教育部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支持协作机制,畅通医校转介绿色通道。推动建立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问题学生复学机制。鼓励学校与专业心理机构、科研院校开展广泛合作,引入优质资源,提升学校心理咨询服务水平。强化公安、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清理有害网络信息,规范网络游戏管理,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环境。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涉罪未成年人或受侵害未成年人,启动“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同步介入机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志愿者活动、公益讲座等方式,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社会资源整合,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更全面的心理健康支持系统。

  三、五育并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大力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指导各地各校加强体育锻炼、美育浸润,开齐开足体育、美育、劳动课程。保障学生综合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美育活动、劳动和研学实践,使学生调节情绪、舒解压力、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继续倡导并支持中小学生长期坚持大课间跑等体育活动,督促各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体育连堂课”等增加体育活动强度与时长,加强校园足球建设,建立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切实提高学生体育锻炼质效,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持续推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关注和对我省教育事业的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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