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取消省内部分高中频繁成为各大型考试考点的建议》(第113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齐瞳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省内部分高中频繁成为各大型考试考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2007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对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始终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省招考办负责提出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当次考试考务要求,并监督检查各考点按照标准建设改造;各市招考办负责选择和安排本地区各考点的标准化建设选址、改造以及每次考试考点的启用及监考教师的调配、考务管理等工作。

  二、目前,我省共建成标准化考点508个(不含高校考点),均匀分布于14个地市98个县区,承担着我省全年教育考试和人事选拔考试。其中建于各高中的考点201个,占比39.57%。

  省内各市高中也大多建成标准化考点,包括抚顺、丹东、锦州、阜新、朝阳等地的各省级示范高中,目前除大连市内5个区的标准化考点建在初中或部分小学,县及县级市的高中都建设了标准化考点,并且多个县市仅在高中建设标准化考点。

  其中沈阳地区2024年考试共投入使用132个标准化考点,共使用603次,考点平均使用5.48次。其中,投入使用52个高中标准化考点,使用314次高中考点,高中考点平均使用6.04次。

  按照考试属地化管理原则,沈阳市第二中学隶属于沈河区管理,2024年共承接考试6次,分别为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高考、6月中考、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月成人高考、11月国家公务员考试。

  三、据了解,目前各地市均采取轮流安排考试考点并建立监考教师库轮流监考等办法来缓解因考试多而占用监考教师休息时间的矛盾。沈河区采取的是为每个标准化考点对接一至两所小学,结成监考教师合作单位的办法,沈阳市第二中学的协作小学是文化路小学。

  四、对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调研,了解一线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考试公开公正前提下,为各市地更好安排考试提供建设性意见。

  感谢您对我省招生考试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