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大学生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大学生成长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精准聚焦就业压力与心理健康的深层关联,为我们完善“育心”与“育人”协同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与心理健康问题,将其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教育引导、服务保障与机制创新。针对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峻形势,厅党组专题研究谋划,及早召开年度会议,印发工作通知,作出安排部署,从精准提高供需适配、优化指导服务等4个方面,出台16项具体措施。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就业、扩就业,全力以赴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书记、校长带头走访企业,针对应届毕业生累计走访企业9813家次,征集岗位12万个次。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组织“春季攻坚”促就业行动,全省高校累计举办招聘会933场,参加企业1.1万家,提供岗位52.2万个。会同有关省份,举办“环渤海”“东北三省一区”等联盟招聘活动。不断加强职业规划指导课程建设,将其全面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助力学生清晰明确职业方向,切实提升就业竞争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积极邀请企业高管、行业专家走进校园,举办各类职业讲座和就业指导活动,分享行业前沿动态和宝贵职场经验,让学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持续完善“就业服务有力度、心理关怀有温度”的工作机制,助力高校毕业生以健康心态和扎实能力逐梦职场,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青春力量。
一、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对高校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的要求,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心理健康读本,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关爱毕业生心理健康问题。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计划出台的《辽宁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落实落地,保障毕业生舒心就业。
二、强化心理服务。推动全省高校实现心理咨询室全覆盖,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和“就业心理服务专线”。针对就业压力导致的心理问题,各高校通过开展就业心理团体辅导、一对一咨询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心理支持。组织高校进一步加强就业心理研究与服务,开发针对性的心理干预课程与辅导方案,帮助毕业生缓解就业焦虑,保持良好心态。
三、强化就业教育。开展就业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强职业规划教育,将职业规划教育贯穿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从低年级开始开设职业规划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开展职业规划大赛、职场体验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市场需求,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宣传就业创业典型,挖掘和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通过榜样的力量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激发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困难帮扶。实施个性化帮扶,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档案,制定“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计划,提供针对性的生涯指导和就业服务。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与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切实做到“三个优先”(优先推荐岗位、优先指导服务、优先实习实践)。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2025年,省教育厅将组织1800人的线下培训,5000人的线上培训,帮助更多困难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建立“家校社”协同机制,通过“心理家长课堂”引导家庭合理预期,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持续支持。依托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就业心理风险预警模型”,对延期毕业、慢就业学生实施积极干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学生就业和心理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