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抓住东北全面振兴发展机遇积极助推高校遴选认定“双一流”的建议》(第118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贺蕊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住东北全面振兴发展机遇积极助推高校遴选认定 “双一流”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学科布局

  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双一流”建设的决策部署,优化高校学科布局。2024年公布了辽宁省高等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遴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对象20个、“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对象40个、“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对象60个。

  二、强化绩效管理

  修订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突出质量导向,优化学科建设成果清单,强化对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支持。强化目标导向、过程管理,建立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机制、年度自评报告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资金分配机制,发挥专项资金激励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按照分类考核、成果导向、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一流”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争取国家支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各项任务稳步落实,进一步深化部省战略合作,为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辽宁省委书记郝鹏、时任省长李乐成赴教育部沟通任务落实情况,并恳请教育部在推进聚焦优势学科适度扩大第三轮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围工作中,给予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支持。省人大、省政协也积极组织代表、委员撰写建议、提案,争取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将辽宁优势特色学科纳入第三轮国家“双一流”建设扩容名单,助力落实国家振兴东北的重大战略,充分发挥本地高校龙头优势特色学科在东北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中的支撑作用。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支持“双一流”建设的政策体系,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鼓励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学科建设,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在第三轮国家“双一流”建设中,我省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地方高水平大学的优势学科纳入建设范围,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投入。

  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我省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取得更大成绩,为东北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来源为建议提案答复文件,脱密、脱敏处理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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