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给学生创造实践机会和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生实践教育工作,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通知》《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等文件,多措并举推动学生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您在提案中提出结合学生的成长特点有计划地给不同学段的中小学学生规划实践内容和实践基地,搭建实践场所和平台,确保学生“研有所得”。我厅高度重视学生实践教育和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46条精品研学路线、110个免费场馆90余个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打造生活技能训练、工农业劳动实践、军事训练、科学探究、国防等专题教育27类160余个实践活动项目,让学生在行走中增长见识,丰富学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我省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常态化实施、规范化运行、特色化发展。
二、加强实践教育课程建设
加强校外实践课程建设研究和指导,进一步整合辽宁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依托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网络平台,指导我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营)地发布精品路线和课程内容,为各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提供高质量、常态化的资源支撑。
三、搭建实践场所和平台
省人社厅将将推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建设与管理,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就业见习实践机会与平台。全省各级人社系统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多形式、多渠道发掘就业见习岗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举措。引导各行业企业面向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的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提高保障待遇,发挥就业见习在提升青年就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方面的优势,鼓励青年积极参与实践锻炼,实现有效人岗对接。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来源为建议提案答复文件,脱密、脱敏处理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