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教育力量的建议》(第114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徐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教育力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有效提升生育意愿。您在建议中提出贯穿养育全过程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落实“双减”政策和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等建议,对加快推动我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田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方案》,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托问题。鼓励省内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自身发展情况,适时新增学前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强托育专业人才的培养供给。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对20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验收,年底前,完成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占比达到50%以上。建设基础教育资源预测预警平台,实施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指导各地统筹优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有序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三、深化落实“双减”政策

  落实对学生课后作业量的规定,通过分层管控作业量,小学低年级在校内适当安排练习巩固,中高年级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控制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保障学生睡眠和身心健康,避免过度占用学生休息与活动时间。引导学校提升课堂效率,提质增效,减少低龄学生课后负担。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间时长由10分钟增加至15分钟,开展好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活动,严格控制课堂电子设备使用时长,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跑起来、动起来、跳起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养,缓解学习压力,提高学习效率,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

  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为建议提案答复文件,脱密、脱敏处理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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