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建设的建议》(第148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杨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尽快解决我省涉外法治人才极度匮乏的局面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建议。您提出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建议我们将全部采纳。

  2023年我省培育建设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6个(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大连海事大学涉外海洋海事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与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获批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涉协同机制建设,系统推进涉外法治校企协同育人。省内多所高校基地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格局。如大连海事大学相关基地,已与六家实务部门合作,完成基地管理机构共建。

  二是全面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学生选拔有序开展。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完成学生二次选拔,人数分别为16名、5名、7名。其中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两所高校基地已实施本硕衔接定向培养,并创立了独特的人才培养措施与模式。

  三是持续优化涉外法治课程体系,确保教学资源系统完备。省内多个基地开设涉外法治课程,邀实务专家参与课程设计与实践教学,通过多种形式将前沿实务融入课堂。大连海事大学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已开展5门线上课程,推进资源建设。

  四是持续推进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多元化、高水平的师资结构。大连海事大学近5年内,33名全职教师赴行业企业完成挂职锻炼。实施“双聘互派”机制,从实务部门聘请1名客座教授参与学科建设,遴选10名技术骨干担任兼职导师并纳入师资库动态管理,构建起理论教学与行业实践深度融合的混编教学团队。

  五是不断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实训基地学生参与岗位实践。支持基地积极开设涉外法治训练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涉外法治相关赛事,联合实务部门建立常态化学生实习机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各大海事法院等多个实务部门与大连海事大学合作,共同开展涉外法治研究课题5个,有效解决海事领域领域涉外法治实际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一要持续加强需求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优化调整法学人才培养结构,构建与需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学科专业体系,扩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不断提高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力。

  二要持续推进质量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设立专项教改项目,支持高校加强涉外法治相关课程整体设计,优化公共课、专业理论课、实践教学课比例结构,开展国际法、国别法、涉外法等相关课程案例教学,建设高质量课程教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实施“法学+”主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等人才培养项目,推进法学与外国语言文学、国际贸易、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各专门领域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三要着力推动实战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支持高校依托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与涉外实务部门建立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实践课程体系,及时将涉外法治实践最新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着力培养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

  四要着力强化服务导向的高校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支持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建设高水平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开展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产生高质量创新成果,建设国家亟需、特色鲜明的涉外法治高端智库,设立涉外法治研究与服务中心,为涉外法律服务提供政策与专业资源,持续提升高校涉外法治资政服务水平。

  (来源为建议提案答复文件,脱密、脱敏处理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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