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有组织科研顶层设计的建议》(第125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栾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有组织科研顶层设计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高校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有组织科研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优化资源配置体系、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力度等方面积极开展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资源统筹,提高科研管理质量。省教育厅依托辽宁省高校科技管理系统,设置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基础模块,已完成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批建平台的入库和管理工作,通过该系统可全面掌握全省高校科研资源的分布情况,实现对科研项目进度与成果的实时监管,提高科研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在省科技厅科研专项体系中设立科技重大专项,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题凝练机制,围绕相关重点领域的研究提出重大专项选题,作为新形势下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瞄准当前科技和产业竞争焦点及未来发展制高点、打造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抓手。

  三是加强目标导向,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省教育厅设立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指导高校科学谋划项目设计,将科研资源向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以及在校优秀学生倾斜,真正让高校科研人员“精心、专心、潜心”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为培育国家级项目提供支撑。强化有组织科研,指导高校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布应用基础研究指南,集中支持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协同创新中心。为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积极推动协同创新,2013—2021年,省教育厅依托省内高校、联合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分四批建设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共63个,通过调研、中期检查等方式,指导各高校立足国家重大需求,推动中心建设,使相关高校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协同创新”的模式和理念深入人心,在校企协作、制度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较好补足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2023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优化重组评估。

  五是加强宏观指导,定期发布产业需求。省科技厅建设“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科技创新力量、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科技金融、高新园区等方面汇集全省科技创新资源。通过信息平台开展全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面向社会常年开放。按计划类别、按不同时间跨度选取入库需求组织专家论证,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加强与科技、产业等部门协同,增强高校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识,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是进一步优化科研资源配置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推动建立和完善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专利文献信息库、专家信息库、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聚焦需求开展项目布局。以科技发展、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牵引,在信息、装备、能源、材料、生物、健康、农业、海洋、生态等学科领域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引领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三是建立校内校际协同实施机制。指导高校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合作。鼓励高校主动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校企地联合创新平台,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技术创新。四是配合省科技厅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深度挖掘科技成果和企业需求,精准发布科技成果和企业需求“双向揭榜挂帅”清单,利用智能大数据模型精准匹配成果供需,促进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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