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我省稳步推进数字教育监管的建议(第145048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纪利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稳步推进数字教育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指出了在数字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教学云平台未被纳入有效的监管框架之中、链路溯源延迟无法及时发现潜在数据安全问题、无法洞察学生知识构建实际情况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您提出了稳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数据追踪技术研发、提升认知评估精度等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数字教育监管,全面提升我省教育数字化和智慧化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稳步完善数字教育监管体系。省教育厅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文件要求,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备案与审核。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服务项目建设中将教学云平台、数字资源库纳入监管。省科技厅建设了辽宁省科学数据服务管理中心在内的7家辽宁省省级科学数据中心,开展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和应用等服务。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施行的政策环境下,网络安全监管和执法依据不断向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倾斜。省教育厅继续推进教育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形成并提交“数据目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加强数据追踪技术研发。省科技厅发布2026年度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开展基于国密联盟链的可信数据空间隐私保护与安全共享平台、异构算力架构自适应智能运维与健康检测系统等数据安全领域技术攻关。省教育厅发布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围绕“2211”产业体系建设,在新一代信息技等领域,凝练科学问题与工程技术问题,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供给能力,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产出一批具有辽宁特色与显示度的创新成果。

  三是利用知识图谱评估学生对学科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省教育厅通过开展“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推动高校通过知识图谱关联学科知识点,能力图谱映射技能层级,素质图谱整合核心素养与价值观指标,支撑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及精准教学评估。

  二、相关政策解释

  您提到的利用多模态数据,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全方位检测。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定义)、第二十九条(单独同意强制要求)、第三十一条(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特殊许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最小必要核心红线)、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配套约束)存在敏感合规边界。若仅在课堂内、必要场景、匿名化处理、监护人同意、数据不对外共享、使用后及时删除,属于合规。但是若无明确告知、无监护人同意、长期存储、跨场景滥用、用于非教学目的,属过度采集敏感生物信息。同时,涉及AI情绪、专注度识别(如微表情分析)‌,目前国家尚未认可其科学有效性,用于教育评价,且极易导致偏见、误判与隐私侵犯。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教育部印发的《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的落地实施,为教学云平台、数字资源库、教育大模型纳入监管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会同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加大隐私泄露追踪技术、VR/AR 数据轨迹追踪、数据链路实时监测等技术攻关。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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