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充分发挥辽宁高校优势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的建议》(第145056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赵秀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辽宁高校优势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的建议》收悉。该建议贴合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校企协同发展实际,对深化产教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吸纳,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搭建对接平台、强化要素支撑,推动高校科创资源赋能企业创新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校企合作体系持续健全。我省印发《辽宁省校企合作委员会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23-2025年)》,有序推进高校校企合作委员会组建,已完成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委员会建设。其中,大连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深耕运营25年,2025年组织专家走访企业100余人次,签订技术服务合同500余项,有效推动科创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稳步提升。我省梳理汇总全省100余所高校院所优质科技成果4449项,多渠道面向企业推广。建立常态化“双向揭榜挂帅”机制,2025年发布供需清单424项。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选派近3000名高校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2469家,匹配技术需求3022项。出台《辽宁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若干措施》及6项配套指引,落实成果赋权、先使用后付费、尽职免责等政策,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三是财税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省级科技专项等资金,支持产学研联盟组建、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省税务局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校企合作各方按实际研发投入依规扣除税费,切实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四是高能级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建设。我省全力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辽宁)建设,构建省级中心加沈阳、大连分中心布局,统筹专项资金保障建设运营。沈阳分中心聚焦智能制造产业,大连分中心聚焦能源化工产业,依托高校优质创新资源,精准匹配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打造区域成果转化高地。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全面吸纳您的建议,聚焦校企对接不精准、平台支撑不足、保障机制不完善、人才适配度不高等问题,务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校企协同创新。

  一是持续完善校企常态化对接机制。迭代出台《辽宁省校企合作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指南(2026-2028年)》,年内新组建2-3家高校校企合作委员会。依托工信厅智慧管理平台,完善成果、需求、人才常态化发布和智能匹配功能。持续开展校企年会、专家走访、精准对接活动,推广成熟校企合作模式,围绕重点产业开展点对点精准对接,推动校企合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做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载体。全速推进辽宁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及沈、大分中心建设,落实空间、资金、政策三到位,构建全链条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围绕重点产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研发中心,攻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推动高校科研平台、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在产业集聚区设立技术服务站,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技术支撑。

  三是健全校企合作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政策,完善高校科研人员产业服务、成果转化考核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课时认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校企联合研发、成果转化项目。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营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生态。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人才精准培养。推动高校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订单班和实训基地。健全高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推进教师企业挂职、企业专家入校授课,提升人才培养产业适配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是强化区域协同和考核落实。打破高校学科、地域壁垒,组建高校产业创新联盟,开展跨领域协同攻关。深化区域科创合作,引入外部优质创新资源。建立闭环督导考核机制,将校企合作、成果转化、产业赋能成效纳入高校和地方考核,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助力辽宁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抓好建议落地,推动高校科创资源更好服务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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