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强化青少年 控烟管理筑牢国民健康根基的建议》 (第145036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徐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青少年控烟管理筑牢国民健康根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吸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从源头上做好青少年控烟,是筑牢国民健康的根基。我省高度重视青少年控烟教育,积极采取系列措施,落实健康促进工作。一是加强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无烟校园建设,严格控制在校园内吸烟。2022年10月,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学校控烟宣传教育,普及烟草危害知识,落实校园全面禁烟要求。2025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控烟管理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地各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日常管理,深化协同育人。二是加强课堂教育。将控烟教育纳入学生《体育与健康》等相关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念。三是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党团活动等,深入开展禁烟教育和健康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加强校园控烟宣传。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当前青少年吸烟的危害,提出了三点建议,建议很全面,很宝贵,我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和《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辽教通〔2022〕202号)有关要求,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按照省爱卫办要求,部署“守护青春”无烟学校巩固提升行动,用务实举措推动无烟学校建设。

  二、加强课堂教育

  指导各地各校开齐开足学生健康教育课,持续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控烟教育作为健康教育课程重要内容,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健康观,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提升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自觉远离烟草及电子烟危害。

  三、强化教育引导

  指导学校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用青少年听得懂、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烟草诱惑,全面提升控烟素养。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向家长群体积极宣传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做好家校控烟工作。

  感谢您对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关注和对我省教育事业的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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